郁老师团队分析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5年相比2024年有以下区别:
报名条件
• 奖项方面:2025年取消了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和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三个奖项的报名资格。
• 成绩排名方面:2025年对于来自不同类型中学的考生成绩排名要求有所调整,增加了高品质特色学校的考生,其5次期末加模考中有3次成绩达到年级前40%即可报名;四星级高中和民办高中不再区分是否联动合作,一律按照30%的标准,其他高中按5%不变。
招生专业
• 2025年大气科学拔尖基地班首次进入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 2025年新增信息与计算科学+人工智能双学士学位专业。
一、招生范围 已参加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80人(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三、招生专业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学校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将涵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专业、科教融合拔尖班、产教融合拔尖班、国家及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等优势专业,拟设置具体招生专业如下表(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注: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具体以高考志愿系统公布的专业为准。 四、报名条件 已参加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 学科特长类:高中阶段在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或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自然科学素养竞赛名单 2.思想品行类: 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等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相关报名材料需经学校专家组审定通过。 排名要求: 五、报名办法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0日(5月10日23:50报名系统关闭)。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 报名,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填写完毕后提交。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结束后由系统生成,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下载申请表—上传申请表”;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材料(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均需上传)。其中,满足条件1(学科特长类)、2(思想品行类)和4(创新技能类)的必须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证明材料”; 备注:满足条件3(学业优秀类)的附加材料无须上传,考生须在报名系统“成绩信息”中填报高中至少符合条件的3个学期期末或模考成绩、年级排名和年级人数,资格审核时,以中学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上填报的数据为准。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及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的过程当中,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中学和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25年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初定于6月14日至15日。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3.确定入围名单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分物理等科目类和历史等科目类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入围考生,入围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4.录取政策 所有面试入围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且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志愿方可参与录取。 七、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我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计算入选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 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各项折合成绩之和保留全部小数: 八、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价招生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2.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工作。学校考核面试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并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信箱:zsb@nuist.edu.cn ;jiwei@nuist.edu.cn。 3.综合评价招生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级规定,考生及其所在中学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等。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nuist.edu.cn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办 咨询电话:025-58181818;025-58731378 南信大2025年综合评价咨询QQ群: 2群:748656942; 3群:920703513; 4群:655157052; 注:加入其中1个群即可,请勿重复加入。 十、往年数据
1.首选科目物理 再选科目化学
2.首选科目物理 再选科目不限
3.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备注:
1.大气科学(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班)2020年9月,学校大气科学成功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是当时成功获评的33所高校中唯一一所省属高校。大气科学拔尖基地班实行团体导师制,配备院士、教育部特聘教授、国家杰青等担任本科生导师;专设留学基金,资助学生参加至少一学期的海外高校国际课程或者项目学习。
2.科教融合拔尖班学校2018年起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合作,2023年起联合培养模式拓展至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模式如下:学生单独编班,分别在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指导下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注明两校联合培养。
3.产教融合拔尖班学校与知名企业共建各类实验班,实验班实行“双师引导+产教融合”培养体系,实行双导师制,由国家杰青、特聘教授等担任学业导师,由企业资深行业专家、高级工程师担任企业导师,将产业与教育相结合;设立“一流专业+校企共建”课程体系,校企联合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与企业共建实习基地,提供到相关企业实习机会以增强学生学科交叉能力和强化实践能力;采用“科教协同+国际交流”训练体系,学生由导师带领参与科学研究、企业项目、学科竞赛、双创训练等,支持学生参加国际互访交流、短期培训、学术会议等;制定“以生为本+政策护航”服务体系,制定实验班奖助政策体系。
4.双学士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为积极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开设人工智能+大气科学、金融工程+信息安全、应急管理+环境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人工智能等4个双学士学位专业。双学士学位专业分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学生单独编班培养,体现出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性等培养特点。
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名单
3.学业优秀类:高中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含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级同首选科目类前列。
(1)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立项学校、培育学校,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总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60%(含);
(2)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特色高中建设立项学校,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总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40%(含);
(3)来自四星级中学、民办高中的考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总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30%(含);
(4)其他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总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5%(含)。
4.创新技能类:在拟招收的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能力、特殊技能或创新潜质并能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相关报名材料需经学校专家组审定通过。
3.当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投档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4.在招生计划内,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
5.学校执行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各专业均不设定体检要求限制,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1群:625446807;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注:考生也可选择报考我校2019年在江苏本一批次招生的其他理科专业,具体专业名录见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名条件
具备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江苏省高中理科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对医学及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主办单位应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
2.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者。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9时至2019年4月22日17时。申请人登录“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njm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1.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内容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否则责任自负。
2.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须经中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须由中学校长签字确认。
3.申请考生的个人自荐信。自荐信不超过15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医学的认识、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书面申请材料请于2019年4月22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方式寄送至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邮编:211166),信封上请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四、选拔办法
(一)面试资格生确定
1.我校依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奖项与荣誉以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
2.面试资格生名单将于2019年5月10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监督,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二)面试测试
1.我校面试测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是否具有医学生培养的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2.我校面试时间初定2019年6月16日,面试资格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测试,面试测试的具体时间等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发布。参加面试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缴费,然后在线打印准考证,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60元/人。
3.我校将对通过面试测试的考生进行复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300%,根据考生面试测试成绩高低择优提出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候选人,候选考生名单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经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4.经公示无异议,最终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入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未填报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五、录取政策
1.凡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认定资格的入选考生,须参加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理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
2.根据考生报考科类,采取高考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特色加分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计算分数。录取时按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满规定计划数为止。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如下:
3.拟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
六、保障措施
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命题、测试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面试过程遵守“五随机”原则,全程录音、录像。选拔办法、程序、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工作。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七、有关说明
本简章由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zhaoban@njm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5-86869191
招生监督电话:025-86869060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邮编:21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