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老师团队分析
南京邮电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相比2024年有以下区别:
报名条件
• 学科专长类:2025年明确了首选物理考生和首选历史考生的竞赛要求,表述更清晰,与2024年相比无实质变化。
• 学业优秀类:2025年取消了2024年“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考生,排名可在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的前30%(含)”这一条件。
• 思想品行类:2025年明确了具体的荣誉称号颁发部门,包括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等,使该类报名条件更加细化和明确。
• 其他:2025年取消了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和实践大赛、“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这两个奖项的认可。
录取办法
• 同分排序规则:2025年在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进一步细化了排序规则,增加了依次按照高考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2024年在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数学成绩排序后,相同则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一、组织领导 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按照分工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择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等专业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注: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三、报名条件 已参加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一)学科专长类 1.首选物理考生:高中阶段获得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10日。 1.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2.上传报名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申请表所有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思想品行类荣誉称号等应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图片务必齐全、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审核。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并缴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或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考核时间拟定于6月14日—15日,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面试考核过程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考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每个面试考核组的考官对考生分别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分物理等科目类和历史等科目类按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录取办法 (一)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须参加高考,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报考我校的入围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英语和翻译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中选择,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750)×75+(面试考核成绩/100)×2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100)×5,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在招生计划内,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调剂到相同科类内符合录取条件且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调剂专业录取时的参考。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除体检不合格考生外,我校相关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三)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正式予以录取并公示。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 七、监督与处理 1.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2.考生及其所在中学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等。对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3.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或社会其他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本科招生网:http://zs.njupt.edu.cn 2.微信公众号:南邮本科招生 3.咨询电话:(025)85866668、85866669、85866270 4.咨询QQ群:735540485、956108719、320693764 5.监督电话:(025)85866986,邮箱:zsjd@njupt.edu.cn 6.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210023) 九、往年数据

2.首选历史考生:高中阶段获得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二)学业优秀类
3.考生所在中学为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及建设立项学校,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相同首选科目学生中前50%(含);
4.考生所在中学为江苏省四星级高中,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相同首选科目学生中的前20%(含);
5.来自其他中学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相同首选科目学生中前5%(含)。
(三)思想品行类
6.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市级(设区市)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之一:政府部门颁发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新时代好少年”称号;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共青团组织颁发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员”“最美中学生”称号。
(二)网上报名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原件)。
③符合学科专长类、思想品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将获奖证书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符合学业优秀类报名条件的考生,无需上传附加材料,高二、高三年级期末考试成绩和排名以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
(二)确认面试及缴费
(三)面试考核安排
(四)入围与公示
(二)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占75%,面试考核成绩占2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每科合格得10分,全部科目合格此项计100分)(注: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一、招生计划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2019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
二、招生专业和报名条件
我校选择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品牌专业、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招收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其中工商管理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其他专业均只招收理科考生。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具体招生专业及报名条件如下:

三、报名程序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20日
(二)网上报名
1、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2、下载打印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认真核对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并由所在中学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考生信息每次修改后都须完成以上步骤,请在提交信息时仔细检查。
考生提交的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等)均须经中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三)邮寄书面材料
书面报名材料须用A4纸大小依次装订(无需加封面)
1、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
2、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且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须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须达C等级及以上。
缺少本人签字、中学校长签字、中学公章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无法进入资格审核。
相关材料原件请扫描上传系统,纸质材料请于2019年4月20日18:00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邮编:21002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资格审核
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学校面试,面试名单将于5月1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五、确认面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5月20日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参加面试并缴纳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报名费恕不退还)。逾期未确认、未缴纳测试费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5月30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安排在2019年6月16日,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书(符合对应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于6月15日14:00-17:00到我校仙林校区办理报到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综合评价录取面试工作由招生就业处配合教务处组织实施。参与面试工作专家人选及分组情况在面试前随机抽取产生。面试时,各组专家及考生均随机进入不同考场。每个面试组的五名专家对考生分别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学校将对考生面试全程进行摄像、录音。根据面试情况,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3倍,择优确定候选考生。
七、录取办法
(一)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录取候选考生仍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且须于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时间,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在“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专栏中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报考我校的候选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控制线;其中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含)以上的理科考生、获得国家一等奖的文科考生可放宽至本一省控线下10分(含)以内;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对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和获奖情况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成绩计算方法说明。
(1)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如高考成绩为330分,因高考满分为480分,该考生得分换算为百分制则为68.75分。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3)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每一个A+等级折算为50分、A等级折算为40分、B+等级折算为30分、B等级折算为20分。满分100分。
(4)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个内容中,A等级折算为20分,B等级折算为15分,C等级折算为10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项目如有“突出表现”,根据具体内容赋分,分值由我校综合评价录取专家组讨论确定,最高不超过40分。
(5)获奖情况赋分。
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得100分;省级二等奖,得70分;省级三等奖,得40分。
高中阶段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家三等奖及以上,得100分。
高中阶段获得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高中生创新作文大赛、“外研社杯”全国中小学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全国中小学生英语能力竞赛(NEPCSS)等人文社科类学科竞赛一等奖,得100分;二等奖,得70分。
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核专家组认定者,得40分。
获奖情况赋分就高计算,不累计。
2.综合评价办法。
我校按照报名考生的五个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高考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占10%,综合素质评价占5%,获奖情况占15%(各项得分取小数点后2位)。
比如,某考生,高考成绩是330分,换算为百分制是68.75分,最终折算为34.38分;面试成绩80分,折算为16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90分,最终折算为9分;综合素质评价为60分,折算为3分;获奖情况得分70,折算为10.5分。则该考生综合评价总分为72.88分。
3.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等,再依次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正式予以录取并公示。
八、监督与处理
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25-85866330;邮箱:jbxx@njupt.edu.cn。
4、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资格处理。
九、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8、85866669、85866270(传真)
2、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210023)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十、本简章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